第(1/3)页 审判庭内。 四十八台高清摄像机的红灯持续闪烁,所有镜头死死锁在原告代理人席上。 陆诚站起来,食指点在那份边缘发脆的泛黄影印件上。 他按住麦克风的底部开关道。 “审判长。” “原告方申请将核心物证通过法庭全景设备,向全体诉讼参与人及全国直播平台出示。” 审判长林庆国目光沉稳。 右臂微抬,黑色木制法槌重重落下。 “准许。” 两名法警快步上前,接过陆诚手里的影印件,放入审判台下方的高精度扫描仪。 五秒钟后。 法庭正上方,那块占据半面墙壁的超清大屏幕闪亮。 一份纸质判决书的扫描件,被放大到两米多高,赫然呈现在所有人眼前。 纸张泛着陈旧的蜡黄色,不少地方带着水渍和虫蛀的破洞。 但上面黑体铅印的字迹,刀劈斧砍般清晰。 抬头最醒目的位置,盖着一枚颜色暗红的法院公章。 这东西亮出来,那种尘封已久的压迫感直接扑面而来。 陆诚把麦克风拉近一点,声音里透着冷硬。 “这是公安内网,历史档案。时间,1999年9月15日。” “地点,粤西市人民法院。” 他翻开桌上的案卷副本。 “刑事判决书编号,粤西刑初字第412号。” 陆诚的语速特意放慢,每一个字都咬得极重。 “被告人,谢某莲。” “犯拐卖儿童罪,涉及两名未满半岁的婴儿!” “经法院审理查明,数额巨大,性质恶劣。” “判处有期徒刑三年!” 他停顿了足足三秒。 整个法庭安静得只能听见中央空调换气的微弱风声。 陆诚深吸一口气,声音陡然拔高,顺着扩音器砸遍全场。 “缓刑五年!!” 这四个字一出来。 旁听席最前排的几个文字记者,手里的录音笔脱手掉落在地。 塑料外壳磕在大理石地砖上,发出清脆的响声。 所有人都惊住了。 缓刑期间再次作案,意味着她不仅是重犯,更是把国家法律踩在脚底摩擦的狂徒。 陆诚根本不给对方喘息的余地。 他目光如刀,直刺向被告席上那个还在装模作样抹眼泪的老女人。 “辩护人刚才长篇大论。” “说你的当事人是个乡下拾荒婆子,大字不识一个,是个法盲。” “说她只当是穷人家养活不起送人,自己只是为了糊口。” 陆诚单手撑着桌面。 “那这份判决书算什么?!” “1999年因为拐卖两个婴儿被判刑入狱!” “2005年,正是你的五年缓刑期内!” “你跑到粤东,换了名字叫李阿花,对外化名梅姨!” “你重操旧业,伙同张维平,连续拐卖九名男童!” 他一把抓起桌上的五万元汇款底根影印件,在半空中抖得哗哗作响。 “这是一个无知村妇能干出来的事?” “你这叫为了几百块钱跑腿糊口?” “这是一个具备极强反侦察能力,熟悉警方办案流程,甚至知道利用假身份躲避追踪的职业惯犯!” “这是一个在缓刑期内顶风作案的极恶之徒!” 这番话带着毁灭性的压迫感。 直接把谢某莲那层弱势老太的人皮,撕得粉碎。 被告席侧方。 谢某莲的指定辩护律师,那个三十出头的年轻男人。 刚才他念辩护词的时候,还挺直了腰板。 第(1/3)页